​企业一个诉求电话,立马上门“普法”!莱西应急管理局下沉指导让企业心安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4日讯 “这一次现场会,解决了我们纠结半年的问题,这下终于安心了!”提到7月13日上午莱西市应急管理局在院上镇指导召开的企业集中向周边单位告知事故风险现场会,某企业负责人李先生如释重负,“我从网上了解到,近期国内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一些火灾爆炸类事故,作为企业我们也很重视。在我隔壁就是一家食品企业,经常看到车辆载着好多气瓶进出,但不知道具体安全状况,也不知道该采取什么防范措施,有些害怕。我就试着拨打了莱西市应急局热线电话,没想到应急局这么重视,专门安排召开现场会来解决我们的问题。”

近日,莱西市应急管理局接到企业诉求,希望能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向周边单位告知工作。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下沉一线了解情况。“我在安全生产大培训时了解到,企业需要向周边单位告知事故风险,但具体告知方式、告知内容、告知范围不是很清楚,我们自己去告知过程中也怕出现企业间不配合的情况,如果政府出面帮我们统一协调一下就好了。”面对多个企业提出同样诉求,莱西市应急局决定在院上镇开展企业事故隐患向周边单位集中告知现场会。

会上,莱西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解读了事故风险向周边单位告知的法律依据及重要意义,并向企业讲解了常见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院上镇32家企业完成了事故隐患告知工作,部分事故风险相似、位置相近的企业还签署了企业应急互助协议。

“现在知道我们周边企业的主要事故隐患是啥了,我们企业之间比较难处理的事,政府一协调就解决了,下一步我们会针对邻居企业事故风险实际情况加强防护,落实应急防护措施。”某企业负责人刘女士说。

莱西市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应急系统监管和执法的目标就是群众放心、企业安心,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我们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不讲条件、全力落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莱西市应急管理局聚焦“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主题,深入理解和把握执法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深钻细研、吃透精神,对于新形势下企业安全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执法+普法”、分级分类监管、一体化指导等多项惠企工作,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护航企业安心发展。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何日成)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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