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员”这样做!市南法院妥善化解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7日讯 市南区法院本着“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该法院立案庭陈玉秀法官团队集中审理了一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了一致好评。

青岛某教育培训公司是一家医疗教育类培训机构,李某等多人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约定由青岛某教育培训公司向李某等人提供医师资格课程服务,并组织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李某等人支付学费后,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李某等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学费。

因当事人人数众多、诉讼标的较大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市南区法院立案庭对此高度重视,在诉前调解阶段委派了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同时结合诉讼成本、经营口碑等情况详细分析利弊,鼓励青岛某教育培训公司积极直面问题、妥善解决纠纷。最终,青岛某教育培训公司同意与李某等人协商退费事宜。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陈玉秀法官团队集中组织线上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陈玉秀发现李某等人对赔付比例、数额等仍存在争议,在全面了解案情、查明事实基础上,针对争议事项,陈玉秀与双方当事人耐心地沟通交流,逐步缩小了双方争议差额,最终促成和解。对于退费金额较小的,青岛某教育培训公司当场退费,原告撤诉;对于退费金额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按照调解书分期退还款项,该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市南区法院将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行“速裁法官+调解员”一对一、一对多指导机制,充分发挥“首案示范调解”作用,努力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晓媛 傅琳琳)

责任编辑:刘丽娜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