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货车高速公路爆胎?青岛交通执法人员慧眼鉴痕查获超限货车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0日讯 日前,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荣潍高速莱西段进行路面巡查时,发现荣潍高速下行K186处行车道及应急车道内,多处散落轮胎碎片,行车道内有两道长长的划痕向前延伸,但现场未发现任何车辆。经现场检查,划痕很新,间距20厘米,已经对公路路面造成了损伤。依据划痕间距及路面损伤情况,结合执法经验,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此处刚刚发生过车辆爆胎,且爆胎的应是一辆重型货车,载货质量较大。一辆爆胎的重型货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执法人员争分夺秒沿路追查肇事车辆。

在荣潍高速莱西服务区,执法人员发现车牌号为冀FN**20的大件运输车辆,拖着两条长长的划痕“尾巴”趴窝在广场上。经执法人员与高速路产人员共同勘验,挂车上装载大型钢板,左后双排轮已只剩下光滑的钢盆轮毂,服务区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划痕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划痕完全契合,确定该车就是造成路产损害的“元凶”。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该车装载大型钢板,车货总长20.1米,属于大件运输,而司机无法出示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嫌大件运输车辆未经许可擅自行驶公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大件运输司机对未经许可擅自行驶高速公路、损坏公路路产的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其未经许可擅自行驶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强行开车到服务区更换轮胎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面对执法人员有理、有据、有温度的“说理式执法”,货车司机心服口服。目前,该车损坏公路路产行为已移交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处理。

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深入落实“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持续发挥行政执法在维护路产路权中的重要作用,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驾护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崔杨慧欣 李珂)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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