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已试运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6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青岛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自今日起将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相较于商业贷款转纯公积金贷款,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直接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大幅减轻了资金压力。职工申请“商转组合”贷款时,需符合我市规定的“商转公”申请条件,且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70%。

目前,青岛首批支持办理“商转组合”贷款的银行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对接商贷银行,加快推进业务合作与程序研发,按照“成熟一家、上线一家”的方式,不断拓展开展“商转组合”贷款的银行范围,力争让低息红利惠及更多缴存职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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