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案件办理“日发日结”! 黄岛法院探索“调立审执”一站式新模式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3日讯  “没想到,事故不到一天就解决了”。近日,对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黄岛法院当天立案后,当天就指导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天达成协议,本次交通事故纠纷在事发当天就妥善处理完毕。这起案件是黄岛法院珠海法庭道交案件“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成效的缩影。

2023年11月17日,逄某驾驶车辆与相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逄某随后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天,交警将逃逸的逄某及其肇事车辆进行控制,经过交警的现场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交警引导下,相某和逄某来到了黄岛区人民法院珠海法庭。当天立案后,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史丽丽法官当天就指导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相某主张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最低为七万元,若就损失协商不成,将申请法院依法摇号选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无疑会增加双方诉累,也不利于后续执行。史丽丽法官结合多年办案经验,通过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逄某当庭支付五万元车损赔偿金,本次纠纷妥善处理完毕。

据介绍,今年,黄岛法院坚持贯彻“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以珠海法庭作为道交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法庭为试点,构建道交案件“调立审执”一站式办理,形成了多元调、迅速立、权威审、有力执的一体化、一站式办案新模式。

赋能诉源治理,将争议解决模式进行结构性调整,道交纠纷化解在诉前已经成为“主流”。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今年以来,珠海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西海岸新区经济活跃,物流发达,2023年以来,西海岸新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万起,进入调解及诉讼程序的仅三千余件,诉前化解纠纷的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延伸诉源治理前端,推动道交纠纷从碎片治理转向集成治理。利用法庭与交警部门一地办公的优势,主动对接交警部门,在事故处理大厅派驻资深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集成解纷合力,将优势调解力量下沉矛盾纠纷第一线,推进道交纠纷集成治理。针对轻微人伤、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具备快速调处条件的案件,以专业的司法力量与交警一道打造“日发日结”办案机制。针对道交事故中常见问题,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伤残鉴定、保险核损、法律规范等突出问题集中公布裁判规则,明晰裁判尺度,与交警一道集中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实现纠纷在诉前阶段实质性化解。

强化调审衔接,形成“调解在前,诉讼断后”的解纷格局。注重调审衔接,建构多维道交解纷渠道。针对道交纠纷案件的特点,对肇事车辆诉前保全、伤残及车损鉴定、送达等办理周期长的环节,通过诉前调解阶段处理,专人专办缩短程序性问题的处理期限,以诉前保全促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加派人员完成诉前送达工作和委托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车辆定损等事项,损失明确了案件就成功化解了一大半,为后续诉讼奠定程序基础。

坚持能动司法,构建道交案件“调、立、审、执”一体化一站式办理工作机制。经过诉源治理,仍然无法化解的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赔偿明细等材料现场立案。立案后,及时对案件繁简情况进行标识,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对于简案,当日开庭,当日判决,对于繁案,集体讨论,因案施策。优化审执流程衔接,建立案后答疑和案后回访机制,积极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的当事人,指导当事人填写财产线索等材料进行执行立案,并将案件情况同步执行团队,由执行团队就地执行,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

通过诉源治理和能动司法,真正实现道交案件人民群众“只跑一趟腿,只进一个门”就可以将道交案件处理完毕。自2023年进行道交案件一体化改革以来,案件平均办案天数30.12天,同比下降46.85%,一审服判息诉率92.79%,同比上升12.40%,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大幅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宋国玉)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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