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邱帮问| 免费时段增加至30分钟 城阳区道路泊位收费拟调整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2日讯 “城阳区道路泊位免费停车时长要增加吗?”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记者了解到,根据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阳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城阳区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首次停放免费停车时长拟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

据了解,城阳区道路泊位主要采取计时收费方式,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算。其中,8:00–18:00日间时段,前30分钟免费优惠,30分钟后,首小时内执行基准价格,首小时后执行累进递增标准,鼓励短停快走,加速车辆流转;18:00–次日8:00夜间时段和国家法定休息日,免费停车。


有长时停放需求的,可采取计月收费方式。道路泊位计月收费,由车辆使用人通过道路泊位经营单位停车收费系统申请办理,道路泊位遵循“先到达、先使用”原则,不得出租给单位、个人专用。对长期占用道路泊位资源的,将在计月收费资格方面予以限制。暂定为:同一号牌车辆在同一道路泊位连续停放超过10日的,冻结办理下个月计月收费资格。公共停车场计月收费,由车辆使用人和停车场经营单位通过签订计月收费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鼓励公共停车场 (医疗机构停车场除外)开放不低于总泊位数30%的泊位作为计月泊位,满足市民长期停放需求。鼓励停车场经营单位采取日间计月、夜间计月、昼夜计月、分时段计月等菜单化管理方式,实行差异化计月收费标准,提高计月泊位周转率和利用率,错峰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计月需求。具体计月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和计月规则,由车辆使用人和停车场经营单位在价格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协议约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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