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要不得!城阳交警连续查获多名酒驾司机,有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8日讯 酒醉驾一直是青岛交警部门严管严查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形下,仍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近日,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连续查获了两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

3月13日晚,城阳中队在绣城路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注意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在距离夜查点约100米处突然减速并靠边停车。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当民警走近车辆时,驾驶员王某缓缓下车,一股浓烈的酒精味扑鼻而来,民警意识到王某可能涉嫌酒后驾驶。经过对王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101mg/100ml,远超法定醉酒驾驶标准。

经了解,王某当天中午在朋友家中聚餐时,过量饮用了白酒,下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后,他自认为酒精已经消退,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外出拉货。当其行驶至文阳路交叉口时,发现前方正在执勤的交警,他试图靠边停车逃避检查,但仍被执勤民警查获。

无独有偶,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河套中队在龙海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也查获一名酒驾司机。3月14日晚21时许,河套中队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存在异常。当民警靠近车辆时,明显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魏某某表示,他下班后与工友一起喝了二两白酒。期间,他接到电话得知家里突然有事需要处理。魏某某认为自己喝得不多,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在加油站前方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

对于这两起酒驾案件,城阳交警依法对王某和魏某某进行了处理。王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魏某某因酒后驾驶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今后,城阳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夜查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通讯员 毛轩 袁呈祥)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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