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检察机关与企业家联系沟通渠道!市南检察院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2日讯 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检察担当,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南区检察院近日建立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

约见范围一般指企业负责人员,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民营企业,既包括大中型企业,也包括小微企业。

约见方式,一是企业家可以通过检察机关接访窗口、12309检察服务热线以及来信等方式,提出约见申请;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关的企业家可以通过案件办理人提出约见申请;三是被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企业家,在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期间,可以通过近亲属、辩护律师向案件办理人提出约见申请;四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也可以主动约访、走访。

联络部门,该院第五检察部作为日常联络部门,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实行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的温馨提示,让企业家知晓可以“点名约见”检察机关领导。同时指定专人受理企业家的约见申请,建立台账并详细记录企业家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协调接待时间,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告知约见的时间及地点等。约见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家通报事项办理进度,接受企业家的相关咨询,畅通检察机关与企业家联系沟通渠道。

通过与企业家面对面接触,该院可第一时间了解企业诉求,主动提供检察服务,用好用足各类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充分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杨磊 葛帅)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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