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脱保刚上高速就被查!青岛交警:罚款两倍保费,车辆暂扣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8日讯  有车的朋友快看看自己的汽车保险什么时候到期,小心车辆脱保,挨处罚。今天,青岛潍莱高速交警通报一起车辆脱保上高速的违法行为。

脱保车上高速

12月4日15时左右,潍莱高速公路三中队民警在荣潍高速明村收费站设卡检查,当在检查一辆鲁G牌照的小型轿车时,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该车未交强制险。据驾驶员魏某交代,由于这辆车平时开得少不知道车险已经过期了,今天准备从明村上高速,去潍坊办事,谁知刚上高速就被查处。

暂扣车辆罚双倍保费

“车辆脱保”是指交强险或商业车险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保。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条款予以赔偿。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路面执勤的交警发现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交强险已过期,将暂扣车辆并处以双倍保险费的罚款,直到补齐保险合同及其他手续,交管部门才能将车辆归还。商业车险则并非强制购买,不过如未投保或是未在规定期限内续保,一旦车辆发生事故,车主需自己承担相关损失。

商业车险一般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属于非强制购买。其中,车辆损失险保险标的为机动车辆本身,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照合同规定理赔。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按条款代司机对第三方(人或物)受到的损失给予赔偿。

除此之外,商车险还有多种附加险产品,比如发动机涉水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等。车主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来选购相关的附加险种,同时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从而根据自身风险状况,投保适当车险产品。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购买险种,那么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前要做好续保工作,一般保险公司会提前打电话告知车主到期时间,提醒续保。其次,虽然商业车险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或续保,但如果想要续保,也建议在保险合同到期前完成续保,因为只要保险合同到期,车辆发生事故就需要车主自行承担损失。另外,有些保险公司规定,如果车辆到期超过3个月未续保,等再投保时无法享受保费优惠政策,且要重新验车,甚至有些险种保险公司会拒绝承保。(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于滈)

责任编辑:孙丽荣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