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18-60周岁胶州市民免费享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3日讯 近日,55岁的胶州市民孙学平收到胶州大额医疗补充保险13661.84元赔付款,成为该市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新政的受益者之一。记者今天从胶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切实减少因家庭成员大额医疗支出导致的全家致贫、返贫问题,胶州市试点由政府出资,为全市51.7万18-60周岁的户籍人口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50元/人保费全部由市财政买单,共计2585万元。

“此次投保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责任为在同一试点年度内,参保人因病住院时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以及精准扶贫等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可由本保险进行理赔。”胶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迟永欣受访时表示,有医保群体最高可赔付50万元,无医保群体最高可赔付30万元,基本解除看病治病的后顾之忧。

据悉,有医保群体根据青岛现行医保政策统筹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起付线为1万元,1万元-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分档按比例赔付,赔付比例分别为60%、70%、80%。根据青岛现行医保政策统筹范围外部分起付线为2万元,2万元-5万元(含)、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分别为30%、40%、50%。对于无医保群体,赔付比例分别降低10%。只要住院医疗支出达到标准即触发理赔条件,而且将普通商业保险保障范围之外的一些慢性病、特殊病也包含在内,无需体检,不设等待期。

今年3月,孙学平因脑出血在胶州中心医院住院治疗,5月康复出院。住院期间支付医疗费用7万余元,经社保报销后仍有26830.77元需要个人自负。孙学平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按照政策允许的最高结算金额32769.73元和60%的给付比例,一周内将13661.84元赔偿款赔付到位,孙学平实际自付只有13168.93元。

迟永欣告诉记者,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是继居民家庭民生综合保险、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后,胶州市推出的又一惠民新举措,是胶州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全省属于首创。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应和保险风险保障功能,织牢居民生活生产‘保障网’,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青报全媒体记者 锡复春 通讯员 常国选)

责任编辑: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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