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7日讯 1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青岛再次升级男职工生育保险补助政策。配偶未就业的青岛参保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从之前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提高至按照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待遇直接翻倍,同时享受线上线下多元办理渠道。该政策切实减轻了家庭生育经济负担,为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再添医保力量。
新政落地后,莱西的封女士成为首批受益者。她在莱西市中医医院分娩,全部医疗费用4650元,出院时经过医保报销,个人只花费了50元。“本来以为我按照居民医保只能报销3000元,没想到用我丈夫的职工医保可以进一步报销,太惊喜了。”封女士的喜悦,正是青岛医保惠民政策落地的生动体现。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前,配偶未就业的青岛参保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标准分别为1400元、2300元、2950元。新政实施后,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的青岛参保男职工,可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全额享受生育补助金,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标准分别提至2800元、4600元、5900元,待遇标准直接翻倍。因此,按照封女士的情况,她在一家二级医院分娩,在原有居民医保报销3000元的基础上可以再补报1600元,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为让参保群众便捷享受政策红利,市医保局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线下可由参保男职工在配偶出院后,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出生医学证明或书面承诺书,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掌上办・我的医保”或“青岛医保”小程序,进入生育待遇-生育医疗费支付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实现“零跑腿”办理。
近年来,市医保局持续优化生育保险政策体系,从提高居民分娩补助标准、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到此次升级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断织密生育保障网,切实解决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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