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4月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获悉,2026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发售。个人投资者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有关资料前往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进行购买,也可以通过部分储蓄国债承销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
本次国债最大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1.63%,最大发行额27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1.70%,最大发行额330亿元。
青岛共有20家储蓄国债承销行,包括:
01.工商银行 02.农业银行
03.中国银行 04.建设银行
05.交通银行 06.邮储银行
07.招商银行 08.中信银行
09.华夏银行 10.光大银行
11.青岛银行 12.青岛农商行
13.浦发银行 14.兴业银行
15.平安银行 16.民生银行
17.河北银行 18.北京银行
19.浙商银行 20.广发银行
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26年4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二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2026年4月10日,我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包括2021年4月发行的五年期储蓄国债、2023年4月发行的三年期储蓄国债以及其他已到期未兑付储蓄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无需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兑付,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和利息,具体可咨询购买银行网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奕宁)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