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0万元!青岛这个区出台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奖励办法“13条”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12月29日讯  日前,崂山区为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加快人才中介机构聚集,充分发挥人才中介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招才引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作用,该区出台了《崂山区聚集人才中介机构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奖励办法》。

此次新出台的奖励办法,聚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服务拓展、品牌树立、产品创新、能级提升等,共提出“13条”政策激励和扶持,突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产业价值、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着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和企业人力资源架构规划等新兴业态。

其中,为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龙头”企业加盟崂山合伙人,“13条”中首先明确了对知名机构入驻奖励和推介知名机构奖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和近3年内获得国家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或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新迁入崂山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和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引荐人”给予知名机构入驻奖励金额的5%的奖励。

“13条”中还明确从经济贡献、经营场所补贴、促进就业奖励等方面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自2020年度起:对未纳入区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的机构,按照其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5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对纳入区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的机构,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实现同比增长的,则按其上年度区级经济贡献的50%、区级经济贡献增量的8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若当年区级经济贡献未实现同比增长的,则按其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50%给予经济贡献奖励。享受经济贡献奖励政策的时间不超过5年。自2020年度起:对未纳入区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的机构,按照其当年营业收入每满500万元补贴1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补贴。对纳入区规上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的机构,按照其当年营业收入每满1000万元补贴3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补贴。经营场所补贴每年度不超过60万元,享受经营场所补贴政策的时间不超过5年。每年度经济贡献奖励和经营场所补贴合计不超过该机构当年的区级经济贡献。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崂山区人社部门搭建的服务平台为本区用人单位解决用工,或帮助本区重点群体实现就业的,给予促进就业奖励。

此外,“13条”还强调要创建品牌奖励,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对首次上榜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人力资源产业扶持奖励政策‘13条’的出台,对于补齐崂山区政策短板,繁荣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打造区域性人才高地具有重要意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将进一步吸引高端人力资源机构入驻,扶持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快速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崂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生态,从而优化全区人才配置,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发展、有效缓解全区“招工难”“就业难”等问题,为把崂山打造成为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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