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6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刘建华做客“民生在线”,围绕“税收 法治 公平”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刘建华介绍,今年以来青岛税务认真落实总局部署,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50条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合规宣辅方面,开展税费政策精准辅导和提示提醒。对纳税人比较关心的发票赋额问题,还建立了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分类赋额管理机制,根据纳税人的风险情况和纳税信用等级,智能赋予纳税人可开具发票的类别与金额总额;
税费服务方面,推出“春雨润苗”小微企业30条举措,持续开展“银税互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落地生效,办理业务1086笔。出口退税正常平均时间缩短至2.2个工作日,创新推动离境退税POS机“随付随退”“码上退”信息预填,退税效率提升50%;
权益保障方面,升级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处置诉求超3万件,将诉求处置体系下沉延伸、拓宽15类收集渠道,依托数智化联动解决 70 余项高频热点涉税诉求。编制IPO全周期税费合规指引,税收事先裁定管理办法落地执行,成为全国公开该制度的6个省市之一。

网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今年正式落地施行,请问增值税和普通老百姓有什么关系?新法实施后会不会多交税?
刘建华: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完成立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增值税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便民化新阶段。新法总体税负只降不增、惠民红利精准直达、办税流程更简更优。
增值税法一个重要的民生利好就是大幅放宽个人零星收入免税范围,精准惠及有兼职、副业、临时创收的普通群众。 以往个人临时干活、零星售货,单次收入超500元就涉及增值税申报缴税。新法正式落地后,个人按次纳税起征点直接翻倍,单次(单日)销售额1000元以内,全额免征增值税。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国家延续最优惠民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绝大多数社区小店、便民商铺、个体创业者,均可享受免税红利。
增值税法保留并固化多项民生保障税收优惠,聚焦群众刚需领域持续让利。像蔬菜水果、肉蛋粮油等生鲜农产品流通免税,保障百姓“菜篮子”“米袋子”价格平稳;教育、医疗、养老、公共交通等民生服务行业税收优惠延续,切实降低群众教育就医、养老出行成本;文化、体育、便民服务等行业税负持续优化,全方位提升百姓生活幸福感。

网友:近期人社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随着人口老龄化与延迟退休改革推进,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请您介绍下有关情况?
刘建华:《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一大亮点是明确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强制参保范畴,有效解决了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障难题。
青岛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工伤权益。2024年我局会同山东省人社厅等部门制发《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超龄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截至2026年6月底,已有5.7万超龄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缴纳工伤保险并获得了工伤权益保障。这次《暂行条例》的颁布,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要求由“可以”修改为“应当”,从制度层面对超龄人员工伤保障进行了重大升级,既为广大超龄劳动者带来更为全面的权益保障,也为企业降低了潜在的用工风险。
下一步我们积极落实上级部署,一是主动对接,会同省人社厅等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衔接有序;二是加强宣传,针对超龄人员较多的行业企业开展广泛宣传,确保政策直达快享;三是优化服务,根据政策调整升级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提升操作便利度和缴费体验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丁倩倩/文 魏懋轩/图 魏懋轩 韩世琛/视频)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单位:市应急局
网谈时间:7月21日(周二)下午2: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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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