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探索新规, 保障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新业态从业者权益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6日讯   随着新业态的蓬勃发展,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像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1月5日下午,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积极探索新规,经向国家人社部汇报,将分部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尽快实现工伤保障职业人群全覆盖。

一是研究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对于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基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形式提供出行、外卖或即时递送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收入的平台从业人员,试行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将依托平台就业的灵活就业人群纳入工伤保障范围。

二是研究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办法。将《工伤保险条例》法定保障主体招用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包括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实习学生、通过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村委会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其他非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三是探索自雇主工伤保障制度。自雇主本质上属于创业个体。目前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法律保障的主体是用人单位,需要突破国家法律法规,难度很大,我们将积极探讨引入商业保险模式,解决自雇主人群的工伤保障问题。(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镜 通讯员 郝蕾)

责任编辑: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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