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马岩洁:进一步调整青岛市养老机构责任险理赔条款

市人大代表、市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院长马岩洁:

进一步调整青岛市养老机构责任险理赔条款

养老行业是一个集高龄、高危人群活动的高风险服务行业。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发生意外时责任难以判定的问题,而一旦意外发生,养老机构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养老机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属于高风险人群,发生意外几率大。自2015年11月,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要初步建立。到目前为止青岛市90%以上的养老机构都办理了医疗资质,形成了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所以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因意外导致骨折或其它伤害,在上级医疗机构确诊评估下,由于年龄大体质弱不能进行手术治疗时,家属都会选择回到养老机构进行保守治疗。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也能给予老人基本的医疗康复训练等服务和生活特护的照料,但产生的陪护费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出具的《青岛市医院门诊收费发票》等其他费用,既不能通过医保报销,也不能通过养老机构责任险理赔,导致入住老人和家属与养老机构产生难以解决的纠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保障机制,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能安心的养老康复及治疗,减少养老机构及家属的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建议老人在养老机构发生意外导致骨折或其它伤害,在上级医疗机构确诊评估下,由于年龄大体质弱不能进行手术治疗时,选择在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保守治疗时,在请求赔偿时,出具的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青岛市医院门诊收费发票》给予理赔。

建议在发生意外的期间发生的特护照料陪护费给予理赔。

建议视情况对发生意外的老年人进行评估,提高失能老人和半失能老人的赔付比例。(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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