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钱”! 青岛两级检察院去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78万余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4日讯 青岛市检察院今天发布:近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的监督和见证下,胶州市院对部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9名案件当事人,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公开发放仪式,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7万元,送去了检察关怀和温暖。这是青岛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2020年以来,青岛两级检察院实际办理司法救助439件,同比增加116%,为439名案件当事人或家属发放救助金478万余元,为由于案件陷于困境的当事人家送去了温暖和关爱。

据介绍,2020年 以来青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工作理念,主动向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倾斜。其中,将司法救助主动融入公开听证,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54件,其中司法救助案件49件。

在此选撷几个司法救助故事。

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行动

吕某芳家在湖北省武穴市,丈夫在青打工时受伤,因无钱继续治疗被迫回湖北老家修养,后病情加重导致精神异常,在一次离家后死亡,吕某芳与两个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在当地被列为精准扶贫户。因丈夫受伤案件一直未与赔偿,申请崂山区检察院进行民事生效判决执行监督。

崂山区院受理后立刻派员与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其他各种账户“余额为零”。崂山区院又多方查明被执行人近三年来在某公司务工,应有相应收入,建议法院恢复案件执行,对其收入情况进行动态查询,崂山区人民法院采纳建议,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财产,立即启动执行程序,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崂山区院与吕某芳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了解到属于贫困户后,指派一名具有心理辅导师资格的女干警专门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抚慰工作,并立即启动特困人口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较短时间内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吕某芳的心结打开了,和检察官说“好日子在后头呢”。

2020年9月,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突出强调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要扎实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青岛检察机关突出精准救助,确定了一个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县区,与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联合会签文件,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共救助贫困人口56人,把一笔笔“暖心钱”源源不断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检察助力。

退役军人,我们不会忘记

于某某原在青岛某部队服役,退役后先后在联通公司、青岛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19年10月,于某某乘坐出租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于某某右腕关节损伤,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于某某无责任,对方未进行赔偿。于某某为维护其权益,向市北区院提出民事支持诉讼申请,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了解到因其右手受伤,事故发生后一直未能实现就业,日子越来越难,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曾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理应得到尊重和关爱。市北区院主动告知其有提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启动快速办理通道,审批发放8千元司法救助金,在2021年春节到来之前为其送上了一份“检察温暖”,渡过眼下难关。

2020年11月24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共同下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困难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近年来,青岛检察机关一直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予以特别关注和救助,2020年共救助84人,占救助总量的五分之一,通过救助,他们的生产生活及精神面貌变得不同,重新燃起对新生活的希望。

未成年人,我们关注成长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会好好学习。”马某友甜甜的话语让回访的检察官放下心。马某友年仅7岁,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李沧区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受害人母亲下落不明,父亲为来青务工人员,租住在一所十多平方米的平房,在原籍已无宅基地、承包地,靠打零工维持父子二人生活。由于马某友父母未经婚姻登记生育,马某友出生后一直没有户口,其祖父母已去世,没有适合的近亲属对其进行抚养。遂主动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绿色通道,由该院第三、四、五部三个部门联动多元帮扶。

第三检察部负责与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户籍落户、与李沧区教体局办理入学以及心理疏导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经跨市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为马某友解决了从出生至今没有户口和身份证的问题,李沧区教体局在学位特别紧张、已过入学时间和入学年龄的特殊情况下,特事特办为其解决了入学难题。同时由心理疏导师跟踪对马某友进行心理疏导,走出阴影,尽快适应小学生活。第四检察部负责支持起诉,维护其民事合法权益,该案已协助马某友调取补充了有关的民事赔偿证据,拟支持提起赔偿诉讼。第五检察部负责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帮扶,该院审批司法救助资金三万元,每月发放500元,未成年检察部门定期回访,确保救助款专用、被救助人健康成长。同时通过社会公益人士为其父亲马某来解决了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提供一处住所,该公益人士还通过自己的企业每月救助马某友500元,直至其初中毕业。

青岛检察机关专门出台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标准,推行案件司法救助背书制度,确保司法救助全案办理,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注重司法救助多元化帮扶,实行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参与的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措施,不仅在生活困难对其进行经济帮扶,还帮助解决户籍、入学、生活等实际难题,通过心理疏导化解心理阴影融入社会,实现发挥了司法救助的应有职能。(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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