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问题投诉多,市北教体局发布消费警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2日讯 近期,市北区教体局接到消费者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不退费、拖延退费等投诉纠纷数量有所增加,3月12日,市北区教体局就教育培训消费发布警示。

一是选择正规培训机构,查看机构资质。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在咨询过程中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听不信,理性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

二是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谨慎签署合同。消费者要与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收费时段要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消费者也要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不建议申请贷款支付培训费。

三是遇到消费纠纷问题,保存证据维权。消费者缴费时应索要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要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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