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城市重大战略!青岛为出台新版科技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5日讯 日前,市科技局发布新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市科学技术奖应当与我市重大战略需要和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其中,市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市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征求意见稿提出,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分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岛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年度评审一次,用于奖励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充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市科学技术最高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下列中国公民: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市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市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等级,每年奖励总数不超过150项。

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我市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同我市个人或者组织合作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向我市个人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为促进我市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证书由市长签署。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奖金数额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奖金金额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规定。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此外,对获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人员、获得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首位人员,以及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首位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评为市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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