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壁 | 有关部门就桓竹苑小区物业乱收费问题作出回应

本报4月24日刊发《物业乱收费,投诉近两年“无果”》报道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当天约谈涉事物业企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对该物业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其限期提供检查所需资料。

就桓竹苑小区物业收取且未退还业主装修保证金、不乱倒垃圾保证金等问题,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约谈了解,该小区入住业主约280余户,平均每户约收取相关资金3000元左右,目前物业企业已退还约20余户,剩余资金物业企业以负责人住院为由至今未退还。

报道刊发当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北区物业管理部门,现场对该企业未退还装修保证金和不乱倒垃圾保证金一事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并立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函告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据了解,《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价格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调解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杜本好表示,该局将持续关注该企业整改情况,指导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协助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违规行为,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对桓竹苑小区涉事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现场未能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限期提供。如查实该企业存在违反《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段启辉表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是今年我市价格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针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积极沟通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做好对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的处置。一旦发现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全市良好的物业收费环境。(青报全媒体记者 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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