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实施,市南区检察院“送法进校园”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5日讯 25日下午,市南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受邀来到青岛基隆路小学举办主题讲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积极加强新未保法宣传,连日来,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走进中小学校园举行“新未保法时代下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等专题讲座。这也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为民办实事的又一举措。在基隆路小学五年级5班,检察官们还与同学们围坐交流,讲解了反校园欺凌的有关法律规定。

在当日举办的主题讲座中,检察官和师生们面对面,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检察官们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也被称为未保领域的“小宪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在强化法律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均有具体规定。

基隆路小学的教职工们表示,通过这次学习,他们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强制报告、从业查询、防治性侵害等制度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学习未保法中与学校保护相关的重要内容,结合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保护工作,全力构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娜)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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