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操作过错致患者左下肢受损,市北区法院判决院方赔偿病人46.8万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1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市北区法院获悉,该院周敏医疗纠纷审判团队依法审结了一起医疗事故赔偿案。

原告朱某因病到青岛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在进行手术前麻醉时出现操作失误,导致手术后左下肢受损,出现左脚拇指与足背伸不能、外翻等症状,并因此再度入院治疗近四个月。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更加难以承受。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朱某向市北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朱某要求对被告的诊疗过程造成左下肢受损的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和参与度进行鉴定。法官了解到,前期治疗已经几乎花去朱某全部积蓄,而且后续治疗和调养也急需用钱。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办案法官与原被告反复沟通,取得了被告的积极配合,及时将案件移送至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鉴定结果显示,被告医院的麻醉操作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朱某左下肢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为全部责任。所以,被告医院应该对此医疗事故负责。经审理,判令被告医院赔偿原告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四十六万八千余元。原被告均未上诉。

案件至此完结,但是周敏法官并没有满足于案结事了,直至被告医院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最终,原告如期拿到案款,生活得以重回正轨。

虽然原告本人身体不便,感恩于法官的辛勤付出,近日委托亲属来到市北区法院海云法庭,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鲜红锦旗送到周敏医疗纠纷审判团队手中,“感谢法官能这么尽心尽力为我们老百姓维权,而且办得又好又快,我们一家人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感谢咱法官,感谢法院!”朱某亲属替朱某表达深深谢意。(青报全媒体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淦)

责任编辑:孙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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