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奖补2亿元!青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支持通航重点领域发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3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通航重点领域发展财政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相关财政政策的审核、认定、奖励程序进行明确,完善通航政策保障体系,强化通航产业发展基础。据初步匡算,“十四五”期间全市将安排支持通用航空产业方面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约2亿元。

据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是首批26个国家级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之一,近年来已逐步打造形成通航产业集群。

在实现产业发展“串珠成链”方面,空客H135直升机总装生产线于2019年在青岛正式投产,是空客在欧洲以外设立的唯一一条全球主流直升机总装线,填补了国内3吨级轻型双发民用直升机的空白;同时,青岛已布局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西北工业大学青岛研究院等国际一流的科研院所,已集聚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青岛直升机公司、青岛云世纪科技等一批优质的通航运营企业。在打造服务保障“样板模范”方面,青岛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包含医疗救援、城市消防、警用航空、港口引航等在内的航空公共服务体系。

日前出炉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通用航空产业生态基本构建,通用航空器制造、维修、运营、培训等全产业链加速集聚,有效带动青岛航空产业全面起势。

《实施细则》明确了针对通航制造、运营和保障企业的奖励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

在通航制造领域的奖励包括,对我市通航制造企业,新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飞全重150千克以下无人机)生产许可证(PC取证)的,按照企业年营业收入给予奖励,明确企业新取证机型创造的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奖励1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奖励2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奖励4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奖励6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到4亿元,奖励800万元。

在通航运营领域奖励包括,对我市新取得中国民航局135部运营资质的通航运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新取得”包括已取得该项资质的企业,其注册地址变更到我市后重新获得该项资质的情况;对在我市通用机场开展飞行活动的通航运营企业产生的飞行保障相关费用,按照年度飞行保障费用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在通航保障领域奖励包括,对我市新取得中国民航局145部维修资质的通航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增加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或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维修许可证的,额外各给予10万元奖励。“新取得”包括已取得该项资质的企业,其注册地址变更到我市后重新获得该项资质的情况。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继续推动《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吸引、鼓励更多通航企业入驻我市,健全以“制造为核心、运营为抓手、综合保障为支撑”的通航发展模式,培育通航高质量发展产业集群,助推振兴我市实体经济。(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光)

责任编辑:岳文燕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