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养老金16连涨: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预计7月底基本到位

7月17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今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其中企业5.4%,机关事业单位3.9%。今年继续按照总体5%的比例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我省将有711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按国家要求,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调整水平。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 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额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调整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预计7月底基本到位。

责任编辑: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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