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获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这些企业可在不超过500万美元内自主借用外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8日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获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按照试点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在不超过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

此项试点政策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拓展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力举措。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总局指导下,青岛将积极推动政策落地,支持两类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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