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创建办法:争取利用3年时间,市区农贸市场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5日讯 为切实做好青岛市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规范创建行为,逐步建立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长效评价机制,提升行业 经营管理水平,日前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制定了《青岛市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办法》,明确了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办法》提出争取利用3年时间, 市区农贸市场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

《办法》明确适用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

以《青岛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等为依据,制定 《青岛市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基础分为80分,加分项20分。年度测评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年度测评得分65-79分的为达标规范化农贸市场,年度测评得分低于65分的为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农贸市场。依据年度测评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农贸市场排名。

根据《办法》,规范化农贸市场评定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测评。按照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成绩和集中测评成绩8:2的比重计算年度实地测评成绩。市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专班根据候选名单公示情况,确定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和达标规范化农贸市场名单,命名评审年度规范化农贸市场。

在激励政策方面,以各区农贸市场总数为基数,每年按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情况对各区给予资金激励,每创建1处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奖励所在区30万元,未达标1处扣减所在区30万元。各区要统筹本级投入和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对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实施奖励等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奖励范围和标准。各区政府要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纳入重点工作。年终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农贸市场进行总体排名,对未达到规范化标准农贸市场,由市市场监管局向区政府进行通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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