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5个月,阶段性降费为青岛市26.9万户参保企业减负4.88亿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23日讯 今天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岩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赵岩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执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并已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同时,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政策,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通过调整社保信息系统参数,实现参保企业“零打扰”“免申请”即可享受降费率政策。今年1月至5月,为全市26.9万户参保企业减负4.88亿元。预计全年为参保企业减负12亿元。此外,全市也积极落实社保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共涉及餐饮、零售等22个特困行业。据统计,全市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企业预计有25.9万户,覆盖了全市97.41%的参保企业,若全部申请缓缴,预计将为企业暂缓征收社保费151.6亿元。

对参保人按年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

居民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向来是网友颇为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访谈中,有网友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到底该由哪一方买单?

赵岩表示,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筹资方式。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目前,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统一设定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市政府将依据国家、省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和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政府对参保人按年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根据我市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选择100元、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对选择1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政府代缴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两种社保缴费档次模式可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


随着就业形式的多元化发展趋势,目前,灵活用工的劳动关系已成为就业常态和趋势。访谈期间,也有不少灵活务工人员询问社保缴纳的基数问题。

对此,赵岩回复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有两种模式可以选择:一是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二是为方便参保人确定缴费基数并缴费,人社部门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预设五档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据个人收入可任选一档确定缴费基数。

企业不能违法强行安排劳动者休事假

有网友咨询,自己所在社区因为疫情原因,受到临时管控,不能外出工作,这样的情况员工该如何向企业争取自己的权益?

对此,赵岩表示,对于劳动者属于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实行隔离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资。对于劳动者不属于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属于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疫情管控等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返岗的,比如被居家隔离的,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处理:第一,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的,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第二,企业可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在使用年休假期间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但是企业不能违法强行安排劳动者休事假;第三,劳动者不能通过居家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也未安排休年休假的,企业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即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一般是30天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时间:6月28日 14:30-16:00(周二)

网谈单位: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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