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青年奖奖金定为50万元/人
我省调整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项目奖增设特等奖取消三等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5日讯 今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通知,对于2022年度新增的省科学技术青年奖,确定奖金标准为50万元/人;对于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新增的特等奖,确定奖金标准为100万元/项。
根据调整方案,省科学技术最高奖300万元/人,省科学技术青年奖5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00万元/项,一等奖3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自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开始,将实行调整后的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
2019年,我省曾对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进行过一次上调,将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奖金标准由100万元/人调整为30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奖金标准由15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万元/项调整为20万元/项,三等奖奖金标准由5万元/项调整为10万元/项。
记者了解到,此次我省再度调整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一方面是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奖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地服务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另一方面也是由于2022年度我省科学技术奖设置将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包括在人物奖中增设科学技术青年奖;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三大项目奖中,原则上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取消三等奖,为山东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授予特等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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