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利好!青岛市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日讯 近日,在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的指导下,外汇局黄岛支局为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800万元人民币外债登记业务,标志着青岛市首笔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已成功落地。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青岛市成为全国第二批获得试点资格的8个地区之一。根据试点政策,青岛市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不受自身净资产规模的限制,在不超过500万美元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试点获批后,在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的积极落实和宣传推动下,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外汇局还加强与科技局、民营经济局的工作协同,精准摸排企业需求,鼓励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试点业务,确保试点红利应享尽享。

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市属“专精特新”企业,主要从事纸板、纸箱等产品加工和贸易,目前处于生产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了解到企业存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实际需求后,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急企业之所急,积极开展政策辅导并指导银行与企业对接,银企双方迅速达成跨境融资协议,借款年利率仅为2.91%。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落地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未来在试点政策的扶持和助力下,青岛市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有效打通境外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融资。

下一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将进一步提高站位,继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切实满足辖内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实体企业加快实现创新发展,为稳定经济大盘贡献更多外汇力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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