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安全,罚!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实施3起行政处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4日讯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累计组织行政执法检查2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96人次,整改问题隐患125项,依法对危害电力设施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3起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现发展改革领域行政处罚新突破。

这3起案件在危害电力设施和油气管道方面具有代表性,存在未经相关许可违法施工、所涉工程属重点项目等共性特点。其中,某甲公司在唐河路—安顺路打通工程220千伏青水Ⅰ线杆塔基础10米范围内违法施工打桩,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某乙公司在辽阳路快速路(福州路—海尔路段)工程违法施工,损坏10千伏同华甲线、鲁物甲线两条电缆线路,导致电力线路跳闸,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某丙公司在青岛石化原油管道5米范围内,未经批准多次实施穿跨越管道施工,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9000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青岛市发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和“说理式”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等合法权利,在执法中做到了事先告知、事中教育、事后帮扶,确保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有尺度、有透明度。3起案件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表示认可、信服,并保证以后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组织施工。

后续,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及时开展案件回访,协助做好信用修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光)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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