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注意,市南区这10家企业因预收款投诉举报较多被公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3日讯 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预收款消费领域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将市南区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中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单位,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萌 通讯员 姜峰)



责任编辑: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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