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2023年度“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走进“第一站”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4日讯 青岛中院2023年“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系列活动14日走进“第一站”——青岛中院副院长高勇带领民一庭、民二庭、金融庭等相关庭室负责人等,第一站走进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企业共商维护法治营商环境。

“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是青岛中院于2022年下半年起开展的以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主旨的系列活动。青岛中院始终秉承“人人都是营商形象,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以党建促审判,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法律服务,在打造“融·实”党建品牌的同时,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主题的“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

青岛中院“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第一站今走进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澳柯玛工厂。澳柯玛创立于1987年,是青岛市市属国有高科技企业集团,是青岛市培育发展起来的“五朵金花”之一,主营业务有智慧冷链设备制造与销售,智慧家电、智慧家居制造与销售、智慧社区服务、国际贸易及跨境电商服务等,现有员工近万人,多年入选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轻工业百强,是亚洲品牌50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企业。

在这次“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活动中,青岛中院副院长高勇和青岛中院民二庭庭长栾桂玲、民一庭庭长张亚梅、金融庭庭长陈晓静等一行参观了澳柯玛的新产品展示等,了解了企业的发展状况,并与企业深入座谈交流。针对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既是上市企业又是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的具体特点,中院法官结合《民法典》施行后法院在审理证券虚假陈述及商业保理、劳动争议等案件中法律衔接、法律适用,以及企业在实务操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沟通探讨,以探寻多种保障和促进企业发展的法律服务方式,合力促进诉源治理、预防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企业排忧解难,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江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兴起、工会主席林本伟 、纪委书记董军、法务部部长高旭在座谈中分别介绍了企业的相关情况,并表示,企业在加快发展步伐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在法治轨道上促进企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

据介绍,青岛中院“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自启动以来,先后走进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青岛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等本地知名企业,召集多家企业共同开展了“证券行业投资者保护实务研讨会”“商业保理及融资租赁纠纷实务研讨会”等专题研讨。近日,青岛中院金融庭与市南法院金门路法庭、青岛农商银行共同走进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办“不动产登记司法实务座谈会”,金融庭法官张仁珑、法官助理冯耀辉以“涉不动产登记案件疑难问题及裁判规则”为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施行后,涉不动产登记相关法条适用的具体规则。

“法治营商环境企业行”系列活动,通过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以案释法,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与企业实体经营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受到企业的好评。青岛中院下一步将依托这一系列活动,深入更多的企业一线,深入了解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涉金融、涉民生等方面的法律难点,进一步拓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渠道,以更大力度持续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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