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唯一!青岛一人获评“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5日讯 3月1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获奖者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来自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李慧获评“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李慧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21年,工作期间,她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圆满完成了消费者投诉处理、调诉对接、司法确认、消费教育指导、NPS消费调查、消费讲堂、消费市场秩序整治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连续多年考核优秀,获得“职业道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她娴熟的业务能力和乐观向上的处事风格得到多方好评,收获了一众粉丝;她是消费者津津乐道的“维权慧姐”,坚持正义从不畏难,坚守良心决不偏袒,坚定信心永不言弃,坚毅前行倾情倾力,坚实地架起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诚实互信的桥梁。近两年,她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疑难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据了解,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开展2022年度“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选树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发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倡树共筑美好生活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大力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这项活动得到了全省各地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经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人物事迹宣传、公开投票、审议公示等环节,评选出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他们分别来自各行各业,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从业者,也有普通职工和维权志愿者等。

这些获奖人员作为普通消费者、公益维权人士以及维权工作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为己任,积极参与化解消费纠纷,倾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不辞辛苦,事迹感人。他们扎根消费维权一线,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面展现了山东新时代消费维权人物的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了消费维权正能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孙华伟)

责任编辑:李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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