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

强化府院联动 促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青岛中院与市司法局签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实施意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6日讯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举行联席会议,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焕礼出席。

会上,双方签署了《关于提升我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举措、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重点明确了四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二是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三是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效;四是加强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建设。《意见》对明确行政应诉责任主体、提交行政应诉答辩材料、依法履行出庭应诉工作职责、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现行政争议案件审前和解、形成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合力、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提高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加强负责人庭前联系沟通、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培训、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败诉案件分析研究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

会议指出,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青岛中院和市司法局府院联动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在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双方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将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出庭”“出声”走向“出解”“出治”,推动行政机关应诉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进一步激活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效能,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实现实质解纷,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前移,助力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栋)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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