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召开:实现审判执行全面提质增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3日讯 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质效提升年”目标要求,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13日下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青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正智出席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孝民主持会议。

会上,青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波通报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情况,执行局局长陈永奎通报了执行质效情况,各区(市)法院院长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施“凝心铸魂、司法护航、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固本强基”五项工程,扎实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和“深化司法作风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全市法院结案13.6万件,同比增长15%,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升1.4%,平均办案天数同比缩短17.4天,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同比增加21.3件。其中,执结各类案件4.7万件,为市场主体回笼资金222.3亿元,占全省法院总数的近四分之一。全市法院共有28个集体、40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67项经验做法、26篇学术论文、45个典型案例获省级以上推广。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以政治建设统领法院工作发展。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每一项业务领域、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推动审判执行全面提质增效。要持续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根本要求,积极回应“高效”这一人民期盼,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全市法院各项重点工作。要营造攻坚克难、乘势而上的工作氛围,扎实开展“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以先进典型引领整体工作发展,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青岛中院院领导、局级审判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市)法院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局长、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时满鑫 何文婕)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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