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市场信心!青岛出台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金融20条”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围绕五大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引领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全力做好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助力畅通经济循环、改善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支持稳企增收,夯实促进消费基础。《通知》要求持续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吸纳就业较多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继续保持增量扩面态势。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行长访小微”等银企对接活动,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民营企业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做优新市民金融服务,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贷款到期后的接续安排,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升财富管理专业能力,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综合施策激发消费潜力。

坚持市场导向,丰富金融产品服务供给。《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管控有效和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审慎规范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金融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对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的跟踪研究,丰富产品种类,设计专属保险方案。

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消费需求有效释放。一是支持住房家居消费,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家居消费的信贷支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二是支持交通出行消费,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深化车险综合改革,健全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机制,支持保险公司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保险等创新产品。三是支持餐饮消费,加大对传统线下餐饮零售的信贷支持,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险保障水平。四是支持文旅消费,推广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创新版权、商标权、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模式。五是支持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做好对托育机构的金融服务。六是支持农村消费,开展农村住房、家电、就学、生活服务等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七是支持绿色消费,创新绿色消费信贷产品,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八是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加大对共享经济等消费新业态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发展。

完善体制建设,增强消费金融服务能力。《通知》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环境设施、产品配置、金融服务、流程制度等配套机制,开发专属产品,提供专业性、一站式、综合化金融服务。鼓励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积极推进线上消费金融业务,提高办理效率,持续改善客户体验。

规范业务管理,保障消费促进可持续发展。《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严格规范产品销售和逾期催收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受理处理机制。加强贷款“三查”,防止消费贷款被违规挪作他用。加强对消费贷款风险的监测分析,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合理控制贷款质量。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战略,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满足重点领域消费金融需求,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将加强监管推动力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完善金融支持消费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助力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消费能级,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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