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召开法治督察暨省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推进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5日讯 24日,青岛市召开法治督察暨省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推进会,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推进会并讲话。全市参与迎接省对市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的77个市直单位的法治考核牵头处室负责同志,10个区(市)党委依法治区(市)办分管负责同志、法治督察科主要负责同志,市委依法治市办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法治督察培训会和法治建设考核座谈会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市司法局决策法律审查处、行政应诉处、行政执法监督处、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处、普法和宣传信息处、法律服务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依次对法治建设考核指标涉及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迎接并做好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是全市各区(市)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法治建设考核是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法治建设考核是落实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具体行动。要把落实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与全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要充分利用好法治建设考核这个指挥棒,把考核作为改进工作、强化监督的有力举措,进一步拓展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创建成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进位争先。要吃透考核指标和规则,把新指标和新规则研究明白,把优势做大,把短板补强。要针对近年来考核、督察、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拿出细致周全的针对性措施,确保真整改真提升。各区(市)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提出的“得一等、争第一”目标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改变路数打法,改进方式方法,注重总结提炼,把一般的工作优化,把领先的工作亮化,真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将积极对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及时掌握考核指标在全省的动态位次,进一步加强省、市考核联动,综合考虑省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影响我市省法治建设考核成绩的,将在市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各区(市)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考核指标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促进考核指标相关工作协同推进、有效落地。

会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存在线索梳理数量少、宣传引导不力、规定动作不到位等问题,希望各区(市)依法治区(市)办和有关市直单位对照《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实地督察方案》立即开展自查,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任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昊)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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