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明确28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0日讯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精神文化友好六个方面,明确28项重点任务,全面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让少年儿童健康快乐地茁壮成长。

《方案》明确了全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根本遵循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市儿童友好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儿童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基本建成具有青岛特色的“儿童友好之城 幸福美好家园”;到2035年,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儿童友好典范城市。

《方案》围绕推动青岛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六大友好”,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儿童友好长效机制,实现社会政策友好。加强儿童优先发展规划引领,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编制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职业体验等领域儿童友好建设指引。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巡讲,打造30个儿童友好社区、1处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200场家庭教育讲座。建立儿童友好研学院,组建儿童友好成长团队、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专家顾问团队,开展专业培训和各类儿童友好研学实践活动。在制定社会政策、发展公共服务中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全面保障儿童在社会生活、社区发展、家庭事务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专题培训。

二是优化儿童友好资源配置,实现公共服务友好。推进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行动计划、强镇筑基行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6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新建、改扩建小学、初中100所,创建300所市级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建设海洋文化教育领航校37所。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扩大托育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推进青岛市适龄女生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促进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的优质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关注儿童心理健康需求,100%的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教师。

三是完善儿童普惠福利体系,实现权利保障友好。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全面准确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服务对象底数。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确保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儿童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残疾儿童保障救助力度,全面实施残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5年免费教育。提高基层儿童工作服务能力,推进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落实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配备儿童主任,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制度,优先安排村(社区)妇联主席兼职,各区(市)引入或孵化至少1家儿童类社会组织,到2025年全市镇(街道)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100%。

四是提升城市品质和服务效能,实现成长空间友好。加强儿童友好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推进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体育场馆、交通枢纽、医院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深化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在社区普遍建立儿童之家、校外实践教育场所,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改善儿童友好出行条件,大力推进儿童友好出行系统建设,优化校园周边步行线路规划和人行设施,加强标识导引等方面建设,提升儿童健康服务空间,持续推进儿童健康设施建设,各区(市)建设各类儿童健康设施总数不少于50个。建设儿童户外拓展训练基地10个,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丰富儿童户外活动空间,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5分钟儿童健身圈,加强儿童自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自然教育进学校和社区。

五是打造儿童健康成长环境,实现发展环境友好。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营造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案件。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建成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00%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开展“清朗”系列行动,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治理网络欺凌。加强学校“专职保安”“护学岗”“护校队”建设,实现“互联网+”校园安全风险综合防控系统、外来人员身份识别与预警管理系统全覆盖。树立儿童意外伤害可防可控意识,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多部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及时发现、制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丰富儿童文体服务供给,实现精神文化友好。构筑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环境,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拓展儿童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成青岛市图书馆新馆、博物馆新馆,打造“博物馆之城”。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书房50个,拓展、完善市少儿图书馆的阅读设施和阅读服务。全方位开展体教融合试点,推进“校园体育特色运动项目品牌建设”工程,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丰富儿童体育活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打造足球城市名片,培育壮大市本级青少年足球赛等赛事,加强国际交流。积极培育儿童帆船、马术等特色体育项目。

《方案》还强调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监测评估、营造友好氛围等四个方面推动《方案》实施,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琪琪)

责任编辑:刘聪聪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