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雀,违法!平度警方抓获3名非法狩猎嫌疑人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4日讯  近日,平度市公安局崔家集派出所民警将正在进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两人抓获。经会同森林警察大队审查,二人对今年10月以来,利用头灯、弹弓、钢珠等工具非法狩猎麻雀、斑鸠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晚,民警从李某家中缴获被猎杀的麻雀27只、斑鸠5只。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月7日晚,店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将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宁某当场抓获。据宁某供述,自今年11月份以来,自己驾驶摩托车利用猎犬非法猎杀野兔、野山鸡等30余只。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麻雀属于被保护动物,若非法猎捕和收购,将受到法律处罚。


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除了这些,还有一类叫“三有动物”。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斑鸠、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对于“三有动物”,它们同样受到保护,不允许猎杀。

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英歌)

责任编辑: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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