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民反映,在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附近,一只大雁被一架闯入保护区的无人机撞击后坠落死亡。该事件暴露出部分无人机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以及无人机“黑飞”监管漏洞。
近年来,无人机“黑飞”隐患频现。在一些景区甚至自然保护区,部分摄影爱好者为追求极致镜头,操控无人机在其中穿梭,惊扰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在机场周边,违规飞行的无人机给航空安全带来威胁;在学校和居民区,也出现过失控无人机突然坠落的情况……这些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针对“黑飞”的监管处于“模糊地带”,缺乏统一处罚标准,且执法时多口头劝阻,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值得期待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正式施行,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标志着我国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进入全新阶段。该法首次将“违规飞行无人机”明确归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并纳入处罚范围,与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高空抛物、违规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列;明确了无人机飞行“红线”,操作者“黑飞”将可能面临拘留等严厉处罚。法律的“硬约束”让监管部门有了明确依据,将从制度层面有力遏制“黑飞”乱象。
治理“黑飞”还需要行业“软自律”。无人机产业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首先要承担起技术管理责任。飞控系统应当具备禁飞区识别、限高限距、远程断控等安全模块,用技术防范违法违规行为。行业协会与龙头企业可以主动牵头,制定统一标准、推广飞行规范,落实好实名注册与数据追溯体系,让每一架无人机都有“身份证”、每一次起飞都能追溯责任。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飞行、扰民飞行等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织密低空安全保护网。
无人机只有牢牢系紧“安全带”,守住公共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底线,才能飞得稳、飞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