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亮健康!2026年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邀您参与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5日讯   2026年5月15日是全国第3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活动的主题为“‘碘’亮健康 普惠民生”。自1994年设立宣传日至今,经过33年不懈努力,我国已持续多年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但科学补碘,从未松懈。

碘的重要性碘被称为“智力元素”,是人体不可或缺的必需微量元素,更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核心原料,直接关乎人体生长发育、新陈代谢,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大脑发育起着决定性作用,一旦孕期或婴幼儿期缺碘,将造成不可逆的智力损伤。长期碘摄入不足,不仅会引发地方性甲状腺肿(俗称“大脖子病”),还可能导致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及先天畸形,最严重的危害是损害儿童大脑发育,导致智力低下、体格发育迟缓。其中,孕产妇、婴幼儿、学龄儿童是碘缺乏的易感人群,需重点做好科学补碘防护。

青岛缺碘吗?很多青岛市民存在一个认知误区——“沿海城市不缺碘”,根据青岛市疾控中心多次水碘调查结果,我市属于碘缺乏地区,2024年监测数据显示:我市水碘中位数为11.6μg/L,属于外环境缺碘。这种外环境天然碘含量低是难以改变的,我市居民仍需坚持科学补碘。有市民认为“靠海吃海鲜就不会缺碘”,数据显示,海虾、螃蟹、鱼类等我们餐桌常出现的海鲜含碘量较低,而富碘的紫菜、海带等藻类食用频率往往又不高,单纯依靠这些食物难以满足每日碘需求,因此加碘盐仍是我市居民补碘的主要方式。划重点:人体内储存的碘仅能维持3个月,停止食用合格碘盐,就可能面临碘缺乏风险。

如何科学补碘?科学补碘需遵循“适量、精准”原则,结合不同人群需求合理补充。对普通居民而言,食用加碘食盐是最经济、最便捷、最有效的补碘方式,建议日常烹饪优先选用合格加碘盐,同时注意保存和使用细节,避免碘流失;孕产妇、哺乳期女性碘需求量高于普通人群,除正常食用加碘盐外,可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补充碘营养素,或适量食用海带、紫菜等富碘海产品,但无需过度进补,避免碘摄入过量引发健康损害。此外,定期关注自身碘营养状况,不盲目停用加碘盐,才能更好地守护身体健康。

青岛人的碘营养现状多年来,青岛市始终严格落实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条例》,坚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核心原则,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要防控手段,常态化开展居民碘盐食用情况、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精准掌握8-10岁儿童、孕妇等重点人群的碘营养水平,持续优化防控举措,稳步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根据2025年监测数据显示,我市8-10岁儿童和孕妇尿碘含量中位数分别为172.7、167.8微克/升,处于国家推荐的适宜范围,充分表明我市居民碘摄入量总体适宜,碘缺乏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根基扎实,为全民碘营养健康筑牢了坚实防线。

2026年补碘核心知识,市疾控中心专家王静邀您一起来学习。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甲状腺激素参与身体新陈代谢,维持机体正常生理功能,促进人体生长发育。

充足的碘营养对儿童智力发育至关重要。如果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可引发地方性克汀病,造成智力损伤、听力障碍等不可逆损害,因此妊娠期妇女和哺乳妇女需要及时补充足量的碘。

儿童和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关键时期,碘缺乏会对生长发育包括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造成损害,应保证充足的碘摄入。

成年人碘缺乏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容易出现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等问题,因此成年人也要保证充足的碘摄入。

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且难以改变,如果停止补碘,人体内储存的碘最多能维持3个月。以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是保护大多数人、提高人口素质、利国利民的重要公共卫生举措。

我国坚持实施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消除碘缺乏危害。自2000年以来,我国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范围;自2010年以来,碘缺乏病处于持续消除状态。监测数据显示:我国8岁—10岁儿童B超法甲肿率从1997年的9.6%下降至2024年的1.3%。

我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的原则,结合居民碘摄入来源、膳食结构、食盐摄入量的变化,先后3次调整食用盐碘含量。目前,我国居民食用盐碘含量包括20 mg/kg、25 mg/kg和30 mg/kg,其中,陕西、海南、湖北、广西、江西、安徽、云南、山西、江苏、福建、内蒙古、山东、浙江、吉林14个省份选择25 mg/kg;四川、甘肃、贵州、新疆、兵团、青海、湖南、重庆、河南、宁夏、西藏、天津、上海12个省份及兵团选择30 mg/kg;黑龙江、辽宁、河北、北京、广东5个省份选择25 mg/kg供普通人群食用,30 mg/kg供孕妇等特定人群食用。各地区结合本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以及食用盐碘含量范围提出适宜的加碘食盐消费建议,并指导各地公众科学选择食盐产品,积极推动科学精准补碘落地见效。

按照《水源性高碘地区和高碘病区的划定》(GB/T 19380)划定的高碘地区,我国存在少部分水源性高碘地区,主要分布在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和陕西等省份,在这类地区应当采取改水降碘、供应未加碘食盐的防控措施,确保人群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

碘缺乏地区在综合考量居民每日水碘、膳食碘和食盐碘摄入量的前提下,实施普遍食盐加碘不会引起人群碘摄入过量。广大居民应正确认识碘营养的重要性,主动关注自身碘摄入水平,坚持科学、精准补碘,共同维护身体健康,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稳步提升全民人口素质。最后,有奖答题正式开始喽,答对就有机会获得奖品,快来参与吧。(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黄飞)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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