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2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省科技厅了解到,日前,《山东省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出台,通过设立专家委员会,切实提升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的能力,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教强省建设。
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是指为提高政府部门科学决策能力,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为科技创新重大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持的决策咨询机构。委员会应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新需求,结合山东省发展实际,对山东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体系建设、区域布局、政策制定等提供前瞻性、战略性、可行性咨询意见,服务全省科技发展战略和宏观决策。
省科技厅作为委员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邀请战略科技专家、领域科技专家、创新型企业家和行业专家等,组成委员会和下设的若干领域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30名左右,主要由国内外高水平科技战略专家和领域技术专家组成。委员会委员采取聘任制,实行动态管理,委员每届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可连续聘任两届。
委员会入选委员需要满足关心支持山东科技发展,热心为山东科技创新献计献策,积极参与有关咨询活动;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具备战略发展眼光,对本领域科技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洞察力,善于把握科技发展动向和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山东省情,长期从事科技管理或在科研、产业一线从事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影响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基本条件。
另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863首席、973 首席,“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或相当层次的人才;外籍院士,“外专双百计划”专家;在专业领域取得过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一般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相当层次奖项,或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获得者;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国家重大创新平台主任;行业协会负责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或行业领军企业家等可优先入选委员会。
办法指出,省科技厅为委员会管理和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相关支出在省科技计划管理经费中列支。委员开展咨询服务产生的费用,可通过专家咨询费或委托研究经费等方式支付。专家咨询费按照部级领导和院士100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家5000元/人/天(税后)的标准支付。委托研究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据实支付。(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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