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指南来啦 外来务工人员留城阳过年享“红包”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8日讯  日前,城阳区开展“阳光暖心八条、留您城阳过年”行动,其中指出:开展送红包活动。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期间,城阳区向留在城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非青岛本地居民且在城阳缴纳社保),每名报名成功经审核通过的可获得600元电子消费券;向尚未在区缴纳社保且留在城阳过年的建筑工地、环卫系统外来务工人员,经用工单位申报、主管部门确认,每名报名成功经审核通过的可获得600元电子消费券。

今日,城阳区发布电子消费券发放指南。据悉,消费券总额600元,分为购物、餐饮、文娱、健身四大类。其中,购物类占50%,餐饮类占30%,文娱类占10%,健身类占10%。

领取消费券需先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月7日。期间,“爱城阳”APP 将在首页显著位置上线注册报名窗口,或在微信搜索“城市生活助手”小程序,在对应页面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平台将于2月1日上线。

2月8日至2月10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留在城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留在城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2月11日(除夕)开始可在微信卡包中查找消费券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电子消费券包含购物、餐饮、文娱、健身四类,消费时通过相关平台核销使用。

电子消费券从2月11日(除夕)上午9:00开始发放。发放次数根据审核确认人数分批次随机每天发放,连续发放7天,至2月17日(正月初六)截止。

消费券有效期自2月11日(除夕)至2月26日(正月十五),逾期作废。

电子消费券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在线下到店使用,使用范围为城阳区辖内参与活动的并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商家支付功能的餐饮、零售、体育健身、旅游文化、影院等商家。

每笔消费中,消费券抵用现金额度为60%,如购物消费100元,消费券可抵用60元。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通讯员 王作岩)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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