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以来共批捕2331人

5月31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以来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去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共批捕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2331人,起诉3913人。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严惩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对以报复社会或泄私愤等目的,选择弱小儿童为残害对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绝不手软。对一起当街砍杀无辜儿童的案件,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

去年以来,全省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占46.8%。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恶性犯罪案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2件,加强跟踪指导,严把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关,尤其对罪行严重、影响恶劣的,即使认罪认罚也坚持慎用从宽处理。对老师、校车司机、学校工作人员等利用工作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适用从业禁止29人。

据了解,山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既注重保护罪错未成年人利益,为他们创造重返社会的机会,又努力修复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使其走出人生阴霾。去年以来经综合考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监护帮教条件、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等因素,依法批捕822人、起诉1180人,决定不捕584人、不诉597人。未成年人桑某某,疫情期间以售卖口罩为由诈骗近80万元,扰乱疫情防控秩序,性质恶劣,在社会调查基础上,依法对其批捕、起诉,被最高检评为“未成年人涉疫情典型案例”。用好附条件不起诉这个未成年人“专属”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察帮教,促使真诚认罪悔罪,达到教育挽救目的。我省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前列。去年以来共适用附条件不起诉891人,并会同司法社工、社会观护基地、公益组织等,定期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50人顺利考上大学。

此外,山东检察机关以“两项制度”为抓手,社会保护推出新举措。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由检察机关牵头推动并被《未成年人保护法》上升到立法层面,对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破解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有重要意义。去年以来,全省通过强制报告制度获取线索35个,有19件已立案办理,发现相关部门怠于履职问题20个。各地督促相关部门对2630所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10万余名教职员工进行了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发现问题人员279名,将“大灰狼”堵在校园之外。(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冯媛媛 济南报道)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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