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青岛居民住房条件步步提升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中国共产党始终心系百姓安居冷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居民住房工作,中国住房制度经历几次重大转变,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青岛紧跟时代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从无到有、从规模到质量实现新的突破,在助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前——

土地房产处置交易被垄断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历经半个世纪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压迫,青岛发展停滞不前,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23年-1928年,北洋政府统治时期,青岛新建房屋728处。以住宅、小商店居多,主要集中在台西区和观海山一带。

1930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第一次统治时期,颁布了《青岛市市有房产出租规则》,对市有房产的租赁管理、租金确定、收缴办法、房屋修缮等作了规定。

1938年-1941年底,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全市新建房屋534处。1940年11月成立东亚株式会社,掌管土地废筑之售卖、放款、租房及建筑包工,垄断土地房产的处置交易。

图为太平路海滨。

新中国成立后——

公有住房实物福利分配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青岛在住宅建设上保持了一定量的投入,但由于财力和物力的限制,到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城市居民住房紧张状况未得到太大改善,人均居住面积只有3.88平方米,解放前遗留的棚户区比比皆是。

1950年6月,青岛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对全市房地产实施行政管理。1951年3月,《青岛市代管房地产暂行办法》颁布,对代管房地产的范围进一步予以明确。至1957年,全市代管房地产达544处,建筑面积236000平方米。

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和国有企业一直是住房投资、建设、分配和维护的主体,通过公有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口的不断增加,公房福利分配的弊端不断显现,在此背景下,以国家层面为主导逐步开始了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探索。

图为上世纪40年代中后期的临清路、聊城路。

改革开放以来——

房地产开发全面启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住房制度开始改革,由福利分房向市场化转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青岛市的房地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城市房屋建设采取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办法,在旧城改造中坚持以改造棚户区为主,加快了建设步伐,居民的住房水平不断提高。

1988年,住房制度进入全面试点阶段。199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按照国家、企业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进行住房体制改革,将公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工资分配,建立面对中低收入的保障性住房和面对高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此,我国住房制度开始全面市场化的改革。

20世纪80年代初,青岛出台了《关于居民住宅建设的几点意见》,首次确立了住宅小区综合开发的概念。1988年,响应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青岛市房地产开发启动。自此,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蓬勃发展起来。

1998年,《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停止实物分配,意味着住房全面市场化开启,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

1993年,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09家,完成投资19.7亿元;1998年,完成投资43.8亿元,其中住宅投资25.5亿元,这一时期,房地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青岛的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98年末青岛市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06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5.18平方米。

图为金都花园工地现场。

迈入新世纪——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迈入新世纪,青岛房地产业迎来高速发展期,市民居住水平明显提高。深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了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化分配、由产品向商品、由计划向市场的重大历史转变,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青岛基本建立了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体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以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特别是“十五”期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10.5亿元,是“九五”时期的2.7倍,其中住宅建设完成投资526.3亿元;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3067.2万平方米,年均增长11.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483.8万平方米,是“九五”期间的1.9倍;城市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

从2006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有关楼市的紧缩政策,青岛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房地产投资开始回归到理性增长阶段。全年房地产投资增速由2005年的34.9%回落到2006年的19.9%。同时,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开始协调发展,并出现销售面积较竣工面积增多现象。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033.2亿元,年均增长21.9%,其中住宅建设完成投资1481.8亿元;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38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970万平方米。随着政府调控监管不断加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十二五”时期,青岛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放缓,增幅持续回落。自2011年开始,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加之国家对房地产调控不断深化,青岛市房屋新开工面积低速微增,待售面积增长较快,房地产开发投资步入调整阶段。虽然2014年底国家放开限购政策,但受开发资金趋紧、待售量居高不下和企业投资预期不强等因素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始终处于下行通道。“十二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001.4亿元,年均增长13.3%,其中住宅建设完成投资3320.5亿元;累计竣工商品房面积573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133.2万平方米。

“十三五”时期——

市场逐渐回归理性

“十三五”时期,我国房地产市场行业进入密集调控、深入改革的阶段。

2016年是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年。此后,青岛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市场销售的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我市也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从2017年3月起,以“平稳运行、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引导和促进市场回归理性。

2018年-2019年,青岛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收紧。2020年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挑战。青岛在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力度不放松的前提下,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和市场调控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尽管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政策变化较大,但市场整体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十三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8033.7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净增3032.3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2.8%。

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随着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持续稳步发展,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大量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从业人数也从2015年末的2.7万人增加到2019年末的3.3万人,年均增长5.6%。

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从2003年起,青岛积极规划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对有效抑制持续攀高的房价和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的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从住宅使用面积看,青岛市城区人均居住使用面积由1992年的10.4平方米提高到2019年的31.9平方米,全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以上,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居住水平目标。

重点居住板块崛起。蓝色经济区重点板块建设加快推进。目前,蓝色硅谷核心区专家公寓、孵化器、硅谷大厦等房地产项目已然形成规模,西海岸新区和高新区房地产业发展速度也不断加快。世园会片区有效带动市场热度。世园会片区涵盖李沧、崂山、城阳三区总面积约194平方公里的世园生态新区,体现“投入在园内,效益在园外”的辐射带动效应,成为青岛房地产市场投资热点区域。上合示范区成为“新名片”。上合示范区以“满目青翠、绿织满城、繁花似锦、百里飘香”为目标,力求打造体现上合精神的“世界级花园之城”,使得上合示范区成为房地产发展的新热点区域。

房地产企业探索转型发展。2015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与房地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相结合,拓宽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渠道,加快向新能源地产、特色小镇、健康地产等新模式转型发展,积极开发工业、创业工场、养老养生、文化、体育、旅游、物流、商务以及城市综合体等跨界地产,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和民生改善中挖掘更大的发展空间。

租购并举走在前列。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2018年5月,青岛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力度,增加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标志着我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铺开。2019年初,青岛市入选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将在城阳区、黄岛区、胶州市开展第一批试点,建设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租赁住房。2019年末,青岛市“1+N”模式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有效提升了租赁市场信息化服务监管水平。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持续推进。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房地产业在稳定投资、促进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稳定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仍是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青岛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调整投资结构、继续探索共有产权政策、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现房地产开发市场平稳健康、供给结构优化、品质服务提升,推动房地产开发发展与城市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更加协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兰星  通讯员 梁莉)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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