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等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范围和条件

从2018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1)大中专毕业生;(2)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3)登记失业人员;(4)返乡农民工;(5)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随军家属;(6)青岛市户籍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所涉及的分流职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网络商户;(7)家庭服务机构创办者;(8)青岛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失地农民;(9)在青岛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创业实体后6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10)青岛市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解聘备案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理就业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疫情防控期间享受社会保险缴纳减、免政策的视同正常缴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须有具体经营项目、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生产经营。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

1.个人贷款额度。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名符合条件人员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其他各类创业实体的,根据吸纳就业情况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至少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在创业实体内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贷款额度在40万元以上的,至少吸纳2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在创业实体内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2.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根据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数量,按每人30万元的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报流程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就业创业-就业网办”模块,依次点击“单位业务—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四)咨询电话

0532-83668967

(五)政策依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1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6号)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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